各承担地调项目相关人员:
根据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、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,请各相关人员对2018年地质调查项目津贴进行填报及复核。详细清单见附件1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对于教师系列外人员领取教学奖励津贴和成果奖励津贴的,原则上必须有依托的具体课程、科研论文或项目的才能正常发放。除了外聘人员和研究生助教外,此类人员除了向各职能部门报送必要的相关材料外,需同时报送《教师以外人员领取教师业绩津贴情况核查统计表》(详见附件3),电子版发送至sunxiaojing@jlu.edu.cn。
1. 请项目负责人按附件2中的表格进行填写,并由项目负责人在表格上签字后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(只发给负责人的不用交表);
2. 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12月23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和单位科研主管签字的纸质文件(附件2和附件3)统一交至地调院(鸽子楼323室);
3. 项目津贴标准为(当年到款-外协经费)*1.8%;
4. 对于未按期上报津贴分配表的项目,津贴将发给项目负责人,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分配。
5. 有任何遗漏、不准确或者异议之处请与地调院项目管理科反映沟通。
联系人:孙晓静 电话:88502037,15143062688。
附件1:2018年项目津贴清单
附件2:业绩津贴核对表
附件3:教师以外人员领取教师业绩津贴情况核查统计表
地质调查研究院
2019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