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,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,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科技委”)决定继续开展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评选工作,现将2018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
1.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,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,并符合其条件。
A类: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,为国内外首次提出,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;该发现在科学理论、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,或在研究方法、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,具有重大科学价值;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。
B类: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,在技术思路、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,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,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。
C类: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创新性的产品、技术、工艺、材料、设计和生物品种等,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2.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(如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佐证材料)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之间。
二、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
1. 教育部直属及其他中央直属高校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。公司作为组织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得超过3个。请于10月25日前提交申报初稿发送至科技处成果与奖励管理科信箱kjckx@jlu.edu.cn,(申报材料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,过期不予受理)。
2. 填写《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》(见附件)(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,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。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,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。《申报表》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双面打印,不得超过20个页面,一式2份。
3. 2018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。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.0(网址为:http://stmp.moe.edu.cn/)进行网上申报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“十大科技进展”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8年10月25日—11月9日开放,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。
2.要求纸质材料于2018年11月5日前报送到科技处成果与奖励管理科(鼎新楼A区524),过期不予受理。
3. 联系方式:
校内联系人:李红旭 张丽华 电话:85168632
附件: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
科技处
2018年9月25日
附件下载地址:https://oa.jlu.edu.cn/defaultroot/PortalInformation!getInformation.action?id=62632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