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快国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预算实施绩效,财务处决定在中心校区财务服务大厅、各校区财务办临时设立“国拨专项资金业务财务报销绿色通道”,对国拨专项资金业务优先处理。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充分利用财务报销绿色通道,加快国拨专项资金(项目卡号为451开头)的预算执行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10月底执行进度应达到85%,12月10日前应基本执行完毕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及电话:中心校区:刘建飞 85166674
东 区:高 扬 85095423
北 区:韩梅梅 88502317
西 区:冀晶焱 87835033
南湖校区:徐义冰 85151261
医 学 部:赵志奎 85619397
财务处
2018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