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始,根据《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(吉科奖字[2012]162号)文件的有关规定,为做好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年度奖项设置
1、吉林省自然科学奖
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,阐明自然现象、特征和规律,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。
2、吉林省技术发明奖
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,在产品、工艺、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,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。
3、吉林省科技进步奖
受理近年来创新性强、产业化程度高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,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。
4、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
受理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,做出重要贡献,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。
二、推荐步骤
2019年,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使用“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”,实行网上受理。 申报人根据申报的奖项类别填写申报书(见附件1),并将申报书初稿(不用提供申报书的附件部分)发至科技处邮箱kjckx@jlu.edu.cn,初审后将推荐号和校验码以邮件形式回复。登录省科技厅网站,点击“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” 或(http://jlpt.jlkjt.gov.cn/kjpj/cms/main.htm),按《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》(附件1)要求填写电子版推荐书。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。
1、电子版推荐材料。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。电子版推荐书填写好后,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;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。
2、书面推荐材料。包括书面推荐书、纸质附件和《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》。书面推荐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,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推荐书生成PDF文件,从系统中下载打印,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推荐材料,书面推荐材料不另加封面,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。《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》由第一完成人填写、签字,另附单页。
3 推荐材料审查。 各单位负责人对提交的书面推荐材料按《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》(附件2)要求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后需要在《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》(附件3)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同书面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学校科技处成果与奖励管理科。
三、推荐要求
1、推荐限额。
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原则上应按限额进行推荐,公司有60项推荐指标。每人只能申报一项,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。已获得2018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、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,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。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申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依托高校给定限额的30%。
2推荐条件。
(1)、自然科学奖: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,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,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(即2017年1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)的项目。
(2)、技术发明奖: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,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,社会、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。
(3)、科技进步奖: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,成果应用2年以上,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。
(4)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: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,做出重要贡献,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请于2019年1月17日(周四)前完成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上传工作,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;2019年1月18日(周五)下班前将《推荐书》和《审查表》(各一式一份)报送科技处(鼎新楼A524室),逾期不予受理。学校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对合格的申报材料,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情况再组织遴选。
2、本年度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者应在推荐书中标明申报等级;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,不能降等级获奖。
3、推荐工作结束后,省科技厅奖励办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经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,受理项目及专业组分配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0日。
4、推荐工作结束后,奖励办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、完成单位,以及完成人、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,否则,按撤项处理。
联系人:李红旭 张丽华 邢小娜 韩笑
联系电话:85168632 85168105
电子邮箱:kjckx@jlu.edu.cn
附件:
1、《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》
2、《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》
3、《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》
2018年12月28日
科技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