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有关单位:
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科研人员参与创新能力研发的积极性,吉林省发改委拟对《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(创新能力建设)申报指南》中专项计划一“重点支持认定以来未安排资金支持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已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平台能力建设项目”和专项计划二“已承担本专项尚未通过验收,不得再次申报”相关内容作出适当调整,允许2019年6月30日前已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参与本次申报。
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科学技术处
2019年7月17日
附件下载:https://oa.jlu.edu.cn/defaultroot/PortalInformation!getInformation.action?id=8945665&channelId=179577